領導恐怖組織罪是如何構成的

一、領導恐怖組織罪是如何構成的

領導恐怖組織罪是如何構成的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爲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爲對象可以是本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恐怖活動組織,是指以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恐怖活動爲目的的犯罪組織。近年來,受西方暴力、兇殺影片和封建行幫、江湖義氣思潮的影響,恐怖犯罪活動在我國有所擡頭。一些犯罪分子拉  幫給夥、歃血爲盟,稱霸一方,製造殺人、爆炸、綁架事件,便當地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人們經常處於一種沒有安全感的心理狀態,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組織、領導、積極參加和參加恐怖組織活動。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進行恐怖活動的目的,即行爲人以長期實行某種或某幾種恐怖犯罪活動爲目的,明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爲,卻仍然故意組織、領導;或者明知是恐怖組織而積極參加或參加。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犯罪行爲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爲了報復  社會,有的是出於某種政治目的,有的是爲了圖財貪利,還有的是人格變態等。無論犯罪行爲人出於何種動機,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犯了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怎麼量刑處罰

1、構成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2、構成參加恐怖組織罪的,一般對其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對於組織領導或者是參加了恐怖組織罪,量刑最高可以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且沒收財產,如果是屬於積極參加的人員,量刑一般是在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其他的參加人員釀成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