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升格條件和結果加重犯區別是什麼?

一、法定刑升格和結果加重犯的區別是什麼?

法定刑升格條件和結果加重犯區別是什麼?

1、定義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作爲法定刑升格的條件或從重處罰的情節。

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結果才能適用較重的法定刑進行處罰。

2、量刑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刑法升格條件屬於刑罰論(量刑標準),即達到某個刑罰的判罰量刑標準。

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屬於罪數論(實質的一罪),並列的有想象競合犯、繼續犯,就是行爲人實際做了什麼的描述。

3、定罪範圍不同

法定刑升格:法定刑升格條件的範圍比結果加重犯要廣,法定刑升格條件中的特別行爲或者情節可能包括結果。

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規定的特定結果時才能以結果加重犯處罰。

4、法律解釋不同

法定刑升格:法定刑升格主要是指本來判較輕刑罰的罪行。

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是指行爲人實施了基本犯罪構成的行爲,同時又造成一個基本犯罪構成以外的結果,刑法對其規定較重法定刑的情況。

二、法定刑升格條件是什麼?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再如,刑法第318條第1款對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規定了7 種法定刑升格條件: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2、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衆多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此外,很多條文僅將犯罪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作爲法定刑升格條件;不少條文僅將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作爲法定刑升格條件。

法定刑升格條件與結果加重犯不是一個概念,這兩者的最終結論都是加重處罰。法定刑升格條件的範圍比結果加重犯要廣,法定刑升格條件中的特別行爲或者情節可能包括結果,但是結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規定的特定結果時才能以結果加重犯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