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會被判幾年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會被判幾年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會被判幾年

依照刑法第176條的規定,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處罰。

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構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機構保管並可以由其利用的貨幣資金或有價證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

(三)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條第2款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這裏的單位,既可以是可以經營吸收公衆存款業務的商業銀行等銀行金融機構,也可以是不能經營吸收公衆存款業務的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還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機構。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必須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會造成擾亂金融秩序的危害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有的金融機構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利率提高而吸收了大量公衆存款,由於利率不是該金融機構故意擡高,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不屬於其故意實施,因此不構成本罪。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是對金融秩序的危害,會嚴重影響到正常的金融秩序,導致健康、正常的金融市場出現混亂的局面。而對於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具體表現形式主要就有四種,比如在尚未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無論是以怎樣的名義,向社會上不特定的人進行非法集資,其實都屬於這裏非法吸收公衆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