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多少年?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多少年?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多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立案標準做了規定:對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是否立案偵查,取決於有沒有涉嫌以下四種情形中的一種:

一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多少年? 第2張

二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150戶以上的。

三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多少年? 第3張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