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手續怎麼辦?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手續怎麼辦?

一、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手續怎麼辦?

1、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要辦的手續包括帶着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授權委託書、律師執業證書,向看守所提出會見申請。

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託提供法律幫助或者擔任辯護人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授權委託書》和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親屬代爲聘請,或者有關機關、單位轉達聘請要求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律師執業證書,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權委託書》上簽字確認,經看守所查驗並記錄在案。

2、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律師可以爲1至2人。

實習律師、律師助理持證可以在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協助律師製作詢問筆錄。

律師會見涉嫌殺人、搶劫、聚衆鬥毆等暴力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女性的,會見人員應不少於2人,會見人員中1人可以爲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二、律師在節假日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嗎?

1、律師在節假日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因特殊情況,律師需在節、假日以及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由律師事務所事前書面提出申請,經看守所呈報所屬分管領導批准。按前款規定律師提出會見申請的,看守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起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安排會見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人。

2、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看守所有關規定。

不得擅自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傳遞物品、信函,不得將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借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看守所有關規定應當在醒目位置張貼。

會見結束後,律師應當按照看守所規定辦理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看管人員收監手續。律師在會見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緒激動,有暴躁、可能發生自殺等異常情況跡象的,應當及時告知看管人員。

律師若是想要會見犯罪嫌疑人,首先需要確定自己已經接受了刑事辯護委託,再者需要拿出授權委託書、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等的相關材料。再者律師在會見的時候,需要遵守相關規定,不對攜帶家屬一起會見,否則將可能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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