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有多次實施運送行爲或者運送人數衆多等情形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制度。行爲對象是除己之外的他人。他人既可能是中國人,亦可以是外國人;既可以是一人、兩人,也可以是3人以上的多人,但不包括行爲人自己。行爲人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時,也必然偷越了國(邊)境,但其行爲應被主行爲吸收,不再構成獨立的偷越國(邊)境罪,而應以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論處,不實行數罪併罰,行爲人如在組織後又運送被組織的人偷越國(邊)境的,則屬牽連犯罪,對之應擇重罰而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治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爲。非法,是指違反有關出入國(邊)境的管理法規,如《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而運送了符合條件的出入境人員,就不構成本罪。另外,雖然違反了有關法規,而以不正當的方式運送了不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也不能構成本罪。所謂運送,是指以車、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其他方法如徒步帶領、將越境的違法犯罪分子偷運送出或接入國(邊)境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爲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中國人,亦可以是外國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他人企圖偷越國(邊)境而仍決意予以運送。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運送其出入國(邊)境的,則不構成本罪。至於其動機可多種多樣、如出於營利、迷戀女色、礙於情面、迫於威脅等等,但動機如何,並不影響本罪成立。

一般情況下,需要辦理出入境證件。如果沒有簽證和護照等有效證件,必須爲其他非法越境活動承擔法律責任。此外,在過境時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那些在他人組織下偷偷越境的人,很可能會受到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安全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