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可以取保候審麼?

一、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可以取保候審麼?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可以取保候審麼?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可以取保候審,但必須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和要求。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中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出具相應的保證書,並且必須要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包括哪些內容?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爲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公安機關規定的可取保候審條件是什麼?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可以取保候審,但是必須要滿足相應的條件,且必須要就各項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的協商,其中包括關於取保候審適用的範圍,、取保候審的具體手續和申請書該如何書寫和提交,保證金要交多少金額等各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