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判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自然人犯此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位犯此罪的,實行雙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二、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僞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故意僞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僞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法生產、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成套制式服裝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裝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銬、腳鐐、警用抓捕網、警用催淚噴射器、警燈、警報器單種或者合計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銜、警號、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標誌單種或者合計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號牌、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專段民用車輛號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機關專段民用車輛號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經營數額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認定爲非法生產警用裝備罪以後,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以單處或並處一定是我們的罰金,對這項罪名來說,既可以是個人犯罪,也可以是單位犯罪,認定爲單位犯罪的,需要對單位處罰金,還要追究單位直接負責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