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年緩刑一年有期徒刑還需要坐牢嗎?

一、判一年緩刑一年有期徒刑還需要坐牢嗎?

判一年緩刑一年有期徒刑還需要坐牢嗎?

判一年緩刑一年有期徒刑可能還需要坐牢、也有可能並不需要。若在緩刑考驗期內出現了《刑法》第七十七條之中規定的情形,就有可能需要坐牢。具體來說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的意思是,暫時不執行有期徒刑,以社區矯正的形式,接受一年考驗期。考驗期內沒有違法和嚴重違反紀律行爲的,緩刑一年結束後,不再執行有期徒刑一年。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什麼情形下可以被執行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緩刑從本質上來說依舊是一種刑事處罰,只是相對於其他的處罰而言,處罰比較輕、犯罪行爲人也有更多的人身自由。但是若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的考驗期內實施了新的犯罪行爲,那麼緩刑就極有可能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