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會通知單位開除嗎?

拘留會通知單位開除嗎?

一、拘留會通知單位開除嗎?

拘留不會通知單位開除,拘留需要通知的是其家屬。單位不得再得知公民被拘留後就將其開除。

1、拘留不會通知單位開除,拘留需要通知的是其家屬

(1)行政拘留應當及時通知

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2)刑事拘留一般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2、單位不得再得知公民被拘留後就將其開除,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可以開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刑事拘留會採取什麼方式通知家屬?

1、刑事拘留會採取書面的方式通知家屬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後,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刑事拘留特點

(1)有權決定採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對於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2)刑事拘留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只有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而又需要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採取拘留;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手續,就不能先行拘留。

(3)刑事拘留是一種剝奪公民自由的強制措施。與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相比較,拘留的特點在於完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剝奪公民自由而言,拘留與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屬於羈押的一種,因而也只有在確有必要時才能採用。

(4)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較短,隨着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爲逮捕,或者變更爲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

(5)刑事拘留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適用於法律嚴格規定的情形。

公安機關是有可能對特定的公民採取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拘留措施的。若採取的是行政拘留,需要及時通知其家屬。若採取的是刑事拘留,若是不存在妨礙偵查的情形,就需要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就通知。通常,公安機關並不會通知被拘留者的就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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