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工程款算不算挪用公款?

挪用工程款算不算挪用公款?

一、挪用工程款算不算挪用公款?

1、挪用工程款不算挪用公款

工程款不屬於公款,故此不管挪用的數額是多少,一般都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2、只要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了公款的挪用行爲,就屬於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應這樣認定: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

(2)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3)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3、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於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

(1)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2)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

(3)挪用雖未達到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數額標準,但給國家或集體造成政治上、經濟上的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的,也可以按“情節嚴重”處罰。

二、挪用公款營利怎麼認定?

1、挪用人將挪用的公款用於生產、經營、買房出租,一般就會被認定爲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1)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並且數額較大的,一般會被認定爲犯了挪用公款罪。

(2)這是指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作爲挪用人或者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資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將挪用的公款用於生產、經營、買房出租,作爲個人參與企業經營活動的入股資金,存人銀行或者借給他人而個人取利等,如果行爲人挪用公款後,爲私利以個人名義將挪用的公款借給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使用的,不管這些單位是合將其挪用的公款用於營利活動,都應視爲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而不能認爲屬於挪歸公用,這裏的數額較大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爲起點,以挪用公款l5萬至20萬元爲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對於這種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的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法律既沒有要求挪用公款要達到多長時間,也不要求行爲人營利的目的要真正達到。但如果行爲人在案發前已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分別情節,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2、挪用公款歸個人用於上述非法活動、營利活動以外的用途,並且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也會被認定爲犯了挪用公款罪。

(1)如挪用公款用於建造私房、購置傢俱和其他生活用品、辦理婚喪、支付醫療費或者償還家庭、個人債務等。這種情況既要求挪用公款要達到一定數額。也要求挪用公款要達到一定時間。這裏的數額較大也是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爲起點,以15萬元至20萬元爲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

(2)未還是指案發前(被司法機關、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單位發現前)未還。如果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在案發前已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益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雖在案發前已全部歸還本息的,從輕處罰。在實踐中,也有這樣的情形,行爲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間隔時間都不超過三個月,對此,應從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時間算起。連續累計至挪用行爲終止。在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時,挪用公款的數額按最後未歸還的金額認定。

三、挪用業委會資金是挪用公款嗎?

1、挪用業委會資金,挪用的不是公款。

國家機關的資金才屬於公款。此外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若是挪用了就職單位的資金,也會被認定爲挪用了公款。

2、其他會被認定爲挪用公款的情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若是挪用了就職單位的資金,也會被認定爲挪用了公款。

可以接觸到工程款的職員,不得實施挪用工程款的行爲,由於工程款不屬於公款,那麼不管挪用的數額是多少,通常都並不會構成挪用公款罪。若是對挪用工程款算不算挪用公款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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