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砍人輕微傷怎麼判怎麼賠?

拿刀砍人輕微傷怎麼判怎麼賠?

一、拿刀砍人輕微傷怎麼判怎麼賠?

1、持刀傷人致人輕微傷的,尚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會被判刑。

2、但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同時需要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療養費、誤工費等,如有特殊情況受害人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拿刀砍人根據具體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一般處以拘留還有罰款,並且賠償當事人的醫療的費用,持刀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