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死緩是死刑的一種嗎

一、刑事案件中死緩是死刑的一種嗎?

刑事案件中死緩是死刑的一種嗎

死緩不是死刑的一種,二者之間存在的區別點有:

1、適用條件不同:死刑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的情形;死緩則適用於罪該處死,但有法定或酌定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

2、程序不同:凡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人,須由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而死緩則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複覈。

3、刑罰不同:死刑通常是被判處死刑後,立即執行。而死緩通常要緩期執行,如果在緩刑期間有立功表現,一般不會被執行死刑的,會被判處無期或者有期徒刑等,免於一死。

二、死緩處理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被判處死緩執行的有以下四種處理方法: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屬於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考驗期重計。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三、死刑的適用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死刑的適用條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和情節特別惡劣的。

2、死刑案件判決後,必須經過複覈程序覈准。

事實上,死緩和死刑的適用條件,服刑方法等完全是不一樣的,如果是立即執行死刑的話,等判決書生效以後並且也經過了最高院的核準,就會對罪犯執行死刑,可如果是死緩的話,認真接受教育改造也有可能會減成無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