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團伙詐騙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35人團伙詐騙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35人團伙詐騙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對於從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詐騙罪數額認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一)透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詐騙案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處罰;

6、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8、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在團伙詐騙案件當中如果一共有35人涉嫌參與詐騙,對這35人的判刑標準不可能都是一樣的,具體量刑的時候要根據每一位人在團伙詐騙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來確定量刑標準,所以準確的量刑標準,需要有團伙詐騙案的詳細案情才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