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團伙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團伙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二、合同詐騙案件中對從犯怎麼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合同詐騙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單位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關於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不會因爲是團伙作案就有什麼特別的規定,關鍵在於像合同詐騙罪這種經濟犯罪,各地的立案標準不是一樣的,在5000到2萬元之間,各地司法機關要根據本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