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房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三、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觀目的不同。
(二)客觀行爲不同。
(三)主體資格不同。
(四)具體行爲上不同。
(五)法律責任不同。
如果籤購房合同的目的就是爲了騙受害者的錢,像這種購房合同通常都已經構成了合同詐騙罪,因爲房子的價格肯定高於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遇到合同詐騙行爲,籤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受害人應該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