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犯和結合犯是什麼意思?

結合犯也是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實際觸犯數個罪名,是實際的數罪,由於立法上爲了有利於打擊犯罪,體現“罪刑相適應原則”,將經常發生的相互聯繫的兩個以上的犯罪結合爲一個罪名。“結合犯”實施的是兩個法律意義上的行爲,而“想象競合”行爲人實施的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行爲,這是二者之間的一個顯著區別。如“搶劫犯”,行爲人通常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以達到劫取公私財物的目的,行爲人通常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兩個權利。不少“搶劫犯”把殺人、傷害作爲實施搶劫犯罪的手段,同時具備故意傷害罪甚至故意殺人罪與搶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有的結合犯具備牽連犯特徵,是牽連犯罪的一種特殊情況。

想象競合犯和結合犯是什麼意思?

結合犯,是指基於刑法明文規定的具有獨立構成要件且性質各異的數個犯罪(即原罪或被結合之罪)之間的客觀聯繫,並依據刑事法律的明文規定,將其結合成爲另一包含與原罪相對應的且彼此相對獨立的數個構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結合之罪),而行爲人以數個性質不同且能單獨成罪的危害行爲觸犯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態。

由於結合犯是刑法將特定的數罪規定爲一個新罪,而原來的數罪失去獨立意義的情況,故結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構成的行爲,而不再是符合幾個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爲.因此,不能按原來的數罪認定爲數罪,而應按結合後的新罪,認定爲一罪.

結合犯,是數個各自獨立的犯罪行爲,根據刑法的明文規定,結合而成爲另一個獨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態。

想象競合是指行爲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爲,觸犯兩個以上罪名,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想象競合是一種與其他犯罪形態有顯著區別的犯罪形態。

想象競合不同於單純的一罪,也與實際的數罪有所區別。想象競合與單純的一罪區別在於它實際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觸犯了數個罪名;想象競合與實際的數罪的區別在於它只有一個行爲,缺乏構成數罪的全部和完備的要件。

想象競合犯他不是單純的一種罪名,他是在於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而且盒飯就是她觸犯了多項罪名,有多種犯罪行爲,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非常大的,但是在刑法上平時判決時,還是會以兩者之間的實際罪名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