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男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猥褻男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相信大家在生活當中都有聽說過或者是見到過,犯罪嫌疑人對某人實施猥褻的這種做法。某些情況下猥褻其實不止發生在我國婦女兒童身上,有一些比較變態的犯罪嫌疑人,甚至會對男生也實施猥褻的這種違法犯罪的活動。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爲大家介紹一下猥褻男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猥褻男生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猥褻男性根據最新透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構成猥褻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第十三條、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修改爲:“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罪和強姦罪的定義不同

強姦罪(刑法第236條),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強姦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爲的一種行爲。

猥褻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意志,強制侮辱婦女的行爲。是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爲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爲。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生在同性之間。

三、處罰也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屍體罪數罪併罰)

《刑法》第237條第1款、第2款規定,猥褻罪,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體(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體(被告)是主觀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衆或公共場所當衆犯本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我國最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當中的相關法條,如果對男生實施猥褻的話,其實也構成了猥褻罪,同樣都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男生是屬於未成年人的話,那麼法院也會對行爲人加重處罰力度。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