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尋釁滋事網逃怎麼下網?

公安機關也是在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以後纔會對已經確認的犯罪嫌疑人在網上通緝的,網絡通緝的傳播速度肯定是非常快的。所以有些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在逃跑了以後,就算自己平時上網也能夠在網絡上看到自己被通緝的這種消息,可能就會考慮在我國尋釁滋事網逃怎麼下網?

在我國尋釁滋事網逃怎麼下網?

一、在我國尋釁滋事網逃怎麼下網?

在逃人員被抓獲後(異地公安機關抓獲的應該及時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機關),立案地公安機關對抓獲的在逃人員要認真核對,並於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時內辦理撤銷手續。由立案地的公安機關撤網時,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資訊登記 / 撤銷表》中“在逃人員資訊撤銷”部分內容,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交給同級刑偵部門,由刑偵部門將在逃人員資訊從《全國在逃人員資訊系統》進行撤銷錄入。

上網和撤網都必須是同一公安機關,準備好相關的手續到刑偵部門進行申請。

二、網上通緝

網上通緝,又名網上追逃、虛擬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資訊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資訊光盤”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三、概述

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在刑事訴訟法中,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緝令可以透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絡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爲廣大公衆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資訊只能在公安網上發佈,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衆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號“關於辦理《公安部通緝令》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被通緝人員資訊必須先上公安網,錄入“公安部在逃人員資訊數據庫”,網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緝的部分職能。也就是對未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徵照片上傳到公安部網站,供大家識別和提供消息進行抓捕。所謂“網上通緝”只是指公安部門內部網絡共享全國範圍內的通緝犯資料,這樣當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現時可以馬上進行資料對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四、三個條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實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這三個條件就能上網通緝。

並不是說大家都可以從網絡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緝犯的資料。一般只有部分A、B級通緝犯。

網上通緝令是公安內部使用,不對整個互聯網開放。

兩種類別

一種是由公安部定期下發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員的相關資料,各地公安機關等根據光碟上的資料進行追逃;另一種是在公安內部的專網“公安網”上進行上網公佈。因爲如今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機關派出所等還沒有加入“公安網”,所以,如今是兩種網上追逃形式共存。

只要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沒有被捉拿歸案的話,那網絡上被通緝的消息是永遠都不會被撤回來的。對網上通緝的這種消息進行撤網是公安機關才具備的資格,而且網上通緝的消息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這也不是犯罪嫌疑人隨便找什麼人員就都能夠撤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