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一、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罪。

2、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爲社會秩序,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等秩序,公共場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羣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爲了擾亂社會秩序,明知沒有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威脅,卻加以編造,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恐怖資訊而加以傳播。過失不能構成本罪。確實不知是虛假的恐怖資訊而誤認爲是真實的恐怖資訊,或者將某種非恐怖威脅的行動誤認爲是恐怖行動而加以編輯、發佈,不構成本罪。至於其動機,可多種多樣,有的是想製造恐怖氣氛;有的是對社會不滿,製造混亂,發泄私憤;有的是想借此向社會施壓企圖滿足自己的某種要求;有的是精神虛無聊,借之尋找畸形樂趣,等等。動機如何,並不影響本罪成立。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傳播編造的恐怖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

二、《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具體構成情況,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的,必須在上述四個不同的構成要件都成立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