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不純正作爲犯有哪些

一、法律中的不純正作爲犯有哪些

法律中的不純正作爲犯有哪些

不純正不作爲犯罪是指以不作爲形式實現通常以作爲形式實施的犯罪的行爲。因而不作爲是行爲人爲達犯罪目的而採用的手段,該手段的採用是犯罪體現的形式之一,比以作爲形式採用的手段更爲隱蔽。不純正不作爲犯罪,是指行爲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爲的特定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犯罪形式。不作爲,即消極的行爲,是指行爲人不履行特定的應盡義務的行爲。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爲構成,如遺棄罪,這種犯罪稱爲純正不作爲犯罪;還有的犯罪雖然通常情況下由作爲形式實施,但也可以由不作爲形式實施,這種情況下構成的犯罪被稱爲不純正不作爲犯罪,也稱爲不純粹不作爲犯罪。

二、不純正作爲犯的犯罪特點

1、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具有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義務的人。

2、不作爲行爲人具有的是防止義務。有防止義務,能夠防止而不防止,以至侵害刑法保護的利益。 

3、其構成之犯罪通常是以作爲形式才能構成的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轉化爲故意殺人罪,將受害人丟棄在野外而導致其死亡的。比如說帶鄰居家小孩去河邊玩,小孩落水了,而旁觀不作爲導致小孩死亡的,都是故意殺人罪按不純正不作爲犯來處理。搶劫罪就是純正的作爲。 作爲犯罪沒有純正和不純正的說法。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運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辦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爲。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其犯罪不能以不作爲的形式進行,是典型作爲犯罪。

不純正作爲犯的犯罪行爲也是很具有特點的,通常情況下這種犯罪份子會以非追求形式的的的犯罪行爲來完成的犯罪。但不管是何種犯罪方式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因此遵紀守法是公民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