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作爲犯與不純正作爲犯規定是什麼?

一、純正作爲犯與不純正作爲犯規定是什麼?

純正作爲犯與不純正作爲犯規定是什麼?

純正作爲犯與不純正作爲犯區別就在於是否構成法律專門所規定的行爲。純正不作爲犯(或稱真正不作爲犯),行爲人構成法律專門規定的(實行行爲本身)不作爲犯,屬於純正的不作爲犯。

不純正不作爲犯:因不作爲而構成其他不屬於法律專門規定的不作爲犯罪的,如殺人、搶劫、強姦等犯罪的,是不純正不作爲犯。例如甲某將朋友3歲兒童乙某拐帶回家收養,在回家途中,將該兒童遺棄在荒樹林中,徑自離去。三天後,該兒童凍餓致死。法院認定甲某構成故意殺人罪。甲某以(將所帶兒童遺棄不管的)不作爲行爲,構成了刑法上不屬於專門規定的不作爲犯罪故意殺人罪(因爲故意殺人罪通常是作爲才能構成的),屬於不純正的不作爲犯。

二、逃稅罪是作爲還是不作爲犯罪?

逃稅罪是不作爲犯罪,法律規定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而行爲人在有能力履行法律義務的情況下故意不履行義務,構成純正的不作爲犯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作爲類型的犯罪行爲是比較常見的,當然也有一些是不作爲的犯罪,除此之外作爲犯罪也包括有純正作爲犯和不純正作爲犯,兩者區別點是在於法律當中是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