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賣出的能否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罪

不能,如果淫穢物品沒有流入社會、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僅僅是當事人自己擁有,其對犯罪客體的侵害沒有發生,不具備社會危害性,也就不符合犯罪構成的條件,當然不能成爲懲治的對象。但是以牟利爲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未賣出的能否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罪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

【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爲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爲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