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會判刑

金融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會判刑

非法集資案件就是屬於經濟犯罪的一種,對我國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壞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規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國的金融市場的正規經營法則的,但是非法集資有時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義進行的。不過,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的話,肯定公司員工最擔心的就是金融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會判刑?

一、金融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會判刑?

1、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爲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2、員工是否會被判刑,參與了非法集資非法活動,如果參與的情況下,會被判刑。

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跨省非法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爲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僞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其實我國公檢機關偵辦、處理任何案件的時候,都是責任到人的。所以關於金融公司非法集資員工是否會判刑的問題,具體要看員工是否知情並且也參與其中了,如果是這樣的話,肯定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的。如果員工根本就不知情,肯定是不會受到牽連的。但是金融公司的主要負責任人和知情者都是要受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