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不知情的非法集資會受到處罰嗎?

高管不知情的非法集資會受到處罰嗎?

一、高管不知情的非法集資會受到處罰嗎?

高管不知情的非法集資可能不會受到處罰,非法集資在實務中具體罪名一般有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兩者刑期差距較大,非吸中如果是單位非法吸收400多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集資詐騙的話將可能會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違反法律、法規,透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衆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爲,是構成本罪的行爲實質所在。涉嫌集資詐騙罪,要根據涉案金額、犯罪情節定罪處罰,不知情的不認爲是犯罪,如果知情並提供幫助的,構成共犯,要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爲。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單一犯罪客體(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客體屬於複雜客體,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但不知情即不犯罪。

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了非法集資的公司被拘留要怎麼處理

當事人被作爲集資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可以委託律師辯護,並且積極配合公司機關的調查,這樣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關於依法處理非法集資犯罪的通告》

六、非法集資案件中的集資行爲人、代理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凡積極配合調查,主動全部清退所吸收資金或代理費、好處、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及時消除社會影響的,可以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三、非法集資行爲如何認定

凡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企業擅自從事下列活動一律認定爲無效:

1、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

2、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是指不以吸收公衆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衆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3、未經依法批准,以借貸或其他任何名義向職工或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包括擅自從事的以還本付息或者以支付股息、紅利等形式向出資人進行的有償集資活動,或者以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爲名,變相募集股份的集資活動。

單位的高管的權利都是比較高的,故而通常情形下,若是單位被認定爲透過融資等方式,實施了非法集資的行爲的,高管若是不能踢狗確鑿的證據,證明其確實不知情,就一定會受到支付受害者補償金的處罰,並且還有可能會被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