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開設賭場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追訴標準又可以叫做立案標準,這是每一個刑事犯罪都有的內容。通常在符合了某個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後,還要再滿足法律規定的該罪的追訴標準,那麼才能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那麼大家知道開設賭場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嗎?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開設賭場罪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一)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

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其他聚衆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以營利爲目的,以賭博爲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四)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透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透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二、開設賭場罪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以營利爲目的,以行爲人爲中心,在行爲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

2、以營利爲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三、開設賭場罪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上文中具體爲大家介紹了開設賭場罪追訴標準、行爲方式以及處罰的內容,希望能幫助你解決疑惑。開設賭場罪也是屬於賭博罪當中的一種,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爲之一。涉嫌該罪的後果還是非常嚴重的,最好是委託本站網站專業的辯護律師作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