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犯從犯兩者的意思是一樣的嗎?

一、對向犯從犯兩者的意思是一樣的嗎?

對向犯從犯兩者的意思是一樣的嗎?

對向犯從犯兩者的意思是不一樣的;

1、對向犯又稱對合犯,也稱對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爲人互相對向的行爲爲要件的犯罪,重婚罪等即是。

從處罰的形式來看,有三種情況:

(1)雙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雙方罪名與法定刑不同,如賄賂罪;

(3)只處罰一方的行爲(片面的對向犯),如販賣淫穢物品罪,其中不處罰買主。只處罰對曏者的一方時,嚴密地看,不能說是對向“犯”,但是,包括不受處罰的對向性行爲性質,不少具有刑法學的意義

2、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爲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爲。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後的幫助行爲,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爲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後或行爲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二、從犯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我國《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爲從犯與主犯相比,無論是主觀惡性還是客觀危害,都要輕一些。因此,我國刑法規定的從犯的處罰原則具有科學根據。

《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但也不是說,所有的從犯實際受到的處罰一定比主犯輕。因爲主犯可能具有從輕或者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情節(例如自首),當從犯沒有這樣的情節時,當然不應隨主犯的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或者從犯可能有從重處罰情節(例如累犯),此時主犯也不會因從犯具有從重處罰情節而被從重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向犯從犯是屬於不同的犯罪分子,執法人員在認定上也會結合不同的情形來進行處罰,對向犯和從犯兩者都是屬於在兩上以上所存在的犯罪行爲,但對於從犯來說相對於比較輕一些,所以,不再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