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傳播虛假資訊罪標準是什麼?

疫情期間傳播虛假資訊罪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疫情期間傳播虛假資訊罪標準是什麼?

一、疫情期間傳播虛假資訊罪標準是什麼?

疫情期間傳播虛假資訊罪標準是存在散播虛假恐怖資訊,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

第二百九十一條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有關人員編造並傳播有關突發事件的虛假資訊會有什麼後果?

《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編造並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而進行傳播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暫停其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許可證;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對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第六十七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在當代社會,我國刑法當中所規定的犯罪量刑的幅度它是多種多樣的,主要還是根據它所造成的嚴重後果程度來進行一個不同的區別對待,比如說現在對於虛假的疫情方面的消息進行散播的話,那麼情節嚴重的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