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不退回收錯的快遞

誤收快遞,屬於不當得利,如果經真正的收貨人或發貨人討要後拒不歸還,構成侵佔公私財物違法行爲,涉案財物達到5000元以上,拒不歸還則構成侵佔罪,對方有權依據刑法270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發起刑事自訴,追究侵佔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同時主張返還侵佔的財物。如果未達到5000元,經對方討要後侵佔一方拒不歸還,對方也有權發起民事訴訟,要求侵佔一方返還所侵佔的財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爲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爲己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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