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件需要上報進階法院嗎

不是必須。基層法院也可以審理故意殺人案件。一般是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依法一審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如果是情節較輕的,由縣、區級人民法院審判。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殺人案件需要上報進階法院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未

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條 進階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