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起訴意見書怎麼寫

故意傷害起訴意見書格式如下:首先居中寫標題:起訴意見書。然後正文寫明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資訊,犯罪經歷及立案偵查情況,犯罪嫌疑人所觸犯的法律條文。其次尾部寫明審查起訴的檢察院及日期。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
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起訴意見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象。故意隱瞞事實真象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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