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起訴意見書書寫需要注意哪些

單位犯罪起訴意見書書寫需要注意哪些

單位犯罪起訴意見書書寫需要注意哪些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是行爲犯,行爲人只要實施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爲,即便構成本罪既遂。這也反映了立法上對本罪行爲人所實施的、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爲從嚴打擊的意向。當時法人是單位還是個人呢?他是主管會計的話,如果被認定單位犯罪他當然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主要責任人應該不是他.但是你說要判幾年這種事,沒有人可以判斷出來的,法官都要根據案卷材料來判.等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出來,基本如何認定就可以知道了.

1、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衆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爲。單位犯罪自首是以單位犯罪爲前提的,沒有單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問題的研究。

所謂單位犯罪就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犯的罪,繫個人犯罪的對稱。此種觀點認識到了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區別,也揭示了單位犯罪的主體範圍,但它實際上是對刑法條文的一種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單位犯罪即單位所犯的罪,這又犯了循環定義的邏輯錯誤。

單位犯罪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爲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有關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與前一種觀點相比,該說區分了單位意志與個人意志,但它所說的單位犯罪只限於主觀上的故意,這與刑法中規定的少數過失的單位犯罪相背離。此外它強調的單位犯罪以非法利益爲要件,無疑又縮小了概念的內涵。因此,在八屆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時候,由於其侷限性而被否決。

單位犯罪問題的處理存在不少的爭議,只要自己積極的進行問題的瞭解,就可以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如果自己一旦喪失法律上的支援,但是有關的細節,需要自己多加註意,這樣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有着積極的推動作用,自己需要充分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