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刑事案件一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一、刑事案件一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刑事案件上訴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二審法院受理後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長二個半月,民事案件三個月。 而一審法院多長時間內要把案子移送給二審法院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條 對監察機關移送起訴案件的審查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需要補充覈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條 審查起訴的內容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刑事案件上訴程序、方式有哪些?

1、上訴可以用書狀和口頭兩種形式提出。口頭上訴應當製作筆錄。

2、上訴可以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1)透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2)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3、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爲上訴人。

4、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准許。是否提出上訴,以他們在上訴期滿前最後一次的意思表示爲準。

5、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如果認爲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當裁定準許撤回上訴;如果認爲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爲有罪、輕罪重判等,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並按照上訴程序進行審理。

刑事案件一般是由檢察院提出公訴的請求,一旦上訴,此時由於就意味着已經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爲的證據,此時檢察院就必須要確定開庭審理的時間,並將該時間告知於案件有關的主體,若是案件比較複雜,也可以延期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