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供沒有證據能判刑嗎

只有口供沒有證據能判刑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進行了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此外,還規定了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的條件:

只有口供沒有證據能判刑嗎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那麼,根據以上規定,反過來講,如果沒有被告人認罪的口供,但是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也是可以對被告人進行定罪量刑的。
關於刑事案件的判決,主要有以下幾種結果: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如果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如果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