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刑事自訴狀怎麼寫?

一、遺棄罪刑事自訴狀怎麼寫?

遺棄罪刑事自訴狀怎麼寫?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被告人:同上,被告人的出生年月確實不知的,可寫其年齡。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訴訟請求:請求法院依法懲處被告人______的________犯罪行爲。

事實與理由:

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爲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案件情況,並寫明起訴的法律依據。

證據來源: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訴人:

年月日

二、遺棄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爲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爲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爲的)等等。

行爲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爲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裏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刑事案件當中是包括有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公訴案件的,如果是自訴案件,就意味着當事人可以自己向法院提交訴狀,然後要求人民法院對此進行處理,比如說特定情形下的遺棄罪就是可以自己提出自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