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當庭宣判嗎

刑事案件一律公開進行,不一定當庭宣判。案件事實清楚,沒有爭議的,一般會當庭宣判;如果案件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等,存在爭議的,則會定期宣判。
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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