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自訴時效是兩年嗎?

一、治安案件自訴時效是兩年嗎?

治安案件自訴時效是兩年嗎?

治安案件自訴時效一般只有半年而不是兩年,只有在進入到訴訟的環節纔會加長到兩年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所以追訴期是六個月。

犯罪行爲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爲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二、治安處罰案件處理程序和方法

1、 發生治安案件後,首先要報派出所,調查雙方當事人和在現場的證人,受傷害嚴重的要住院、治療。在治療過程中雙方可以自己調解賠償多少錢,可以高於住院的費用,也可以低於住院的費用,一般情況下是會高於住院的費用的。

2、 在這種案子中,派出所會對打人的一方進行處罰,罰款或是拘留等處罰,這是公安機關對打人一方違反行爲的處罰。這種案件中根據被打一方的傷情結果,會有幾種不同的處理結果。首先在傷者住院後,派出所會委託專門的鑑定機關,對傷者受傷害的情況進行專門的鑑定,鑑定的結果會是:輕微傷、輕傷、重傷三種結果,而對打人者的處罰也是和這三種結果密切相關的。一般鑑定的結果都會通知到打人這一方,告知他是兩個目的:一是根據傷情的輕重,可能會判刑的;二是根據傷情的輕重賠償對方的醫藥費用等相關費用。

3、 根據傷情的結果,會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如果被打一方的傷情是輕微傷,就是最輕的傷情,這樣的話,派出所會處罰打人一方,罰款或拘留,會有一個行政處罰決定書告知打人一方。至於雙方賠償多少錢,派出所一般不干涉,只要雙方自願賠償,簽訂協議給了錢就好了,就完事了。

(2)如果被打一方的傷情構成輕傷,這種情況下,會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由派出所將打人一方拘留,再移送檢察院,再移送法院判刑,這樣的流程叫公訴案件。但派出所拘留後一般會在24內要送到看守所,並在24小時內通知到家屬,這時候家屬就可以聘請律師爲你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了解案件情況等。二是由被打者人本人到法院去起訴,要求法院對打人者判刑並賠錢,這是自訴案件。但這種案件,都會讓打人一方賠錢的,賠錢的多少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法律規定判決。

(3)如果受害者的傷情鑑定爲重傷,那麼處理的程序和公訴案件的處理程序完全一樣,也要經過公安、檢察、法院來定罪,時間上也是7個月左右。

綜上所述,普通的治安案件往往都是比較簡單的影響到了社會秩序而被公安機關進行管理了,但是連公安部門都在六個月的時間裏沒有加以管理就說明該案件比較輕微了,除非當事人自己認爲受到的傷害還沒有得到解決就可以要求起訴並得到兩年的時間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