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有哪些?

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現在我國的政策越來越好,特別是對於貧窮的人們,每一個月都會給出相應的補貼來幫助他們,但是還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職權貪污這筆錢,那麼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有哪些?一般多爲鄉村上的人利用權力不發放這筆錢,還有就是虛報自己的名字、冒領他人的財務,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犯罪主體多爲鄉村組織成員。鄉鎮、村級組織是基層直接管理組織,承擔着各項扶貧項目資金的申報、發放環節的首要任務,農民在基層扶貧項目補助資金都是透過村組織來施行的。一些村幹部爲了牟取私利,利用協助辦理扶貧資金髮放的職務之便和熟悉村裏每戶情況的優勢,虛假申報、冒領套取扶貧專項資金。因此,鄉鎮村級組織成員成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高發羣體。在滑縣檢察院辦理的貪污賄賂犯罪25人爲村組織成員,佔所有案件的80.64%。

(二)犯罪多爲共同犯罪。由於扶貧領域程序複雜,涉及資金分配、發放管理以及項目、申報、審覈審批、項目實施、檢查驗收等環節,要達到犯罪目的,只靠一個環節不能完成,所以大多因利益驅動,共同實施犯罪。從查處案件情況看,往往是農業部門、扶貧部門以及鄉鎮、村級組織多個部門、多人相互勾結犯罪,共同犯罪,經常出現“查辦一人挖出一窩,辦理一案帶出一串”現象。

(三)作案手段多爲虛報、冒領。由於接受扶貧項目資金幫扶的貧困戶,其扶貧資金透過鄉扶貧辦等有關部門的審覈後,透過打款到戶的形式進行發放,因此,犯罪分子要實施犯罪必須採取製假的方式進行虛報、冒領後才能套取扶貧資金款。申報環節多爲“無中生有”,騙取扶貧資金。多數採取虛報貧困戶人數、僞造貧困戶申報手續等;在資金髮放上,“雁過拔毛”,剋扣扶貧資金。部分直接負責人員利用農民對具體扶貧項目不清楚的弱點,人爲的欺騙、隱瞞等方法少付應發放資金而侵佔貧困戶的利益。此外,扶貧辦人員、鄉鎮分管領導與村組織管理人員勾結,虛增、假造虛假資料入帳,套取國家扶貧資金的“權力尋租”,侵吞扶貧資金的行爲也時有發生。

(四)案件涉及多種項目補貼。由於是扶貧資金針對的貧困戶每戶金額數量不大,爲增大虛報、冒領金額,犯罪嫌疑人採取“積沙成塔”的方式多次、多項僞造假資料,透過巧立名目、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方式瞞天過海逃避監管、欺騙羣衆,從中套取扶貧資金,連續實行貪污。如2016年滑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到戶增收”項目在實施驗收過程中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犯罪時,涉及我縣7個鄉鎮10個村的蔬菜種植、樹莓種植和晚秋黃梨種植、蠍子養殖等8個項目。

扶貧幫扶領域職務犯罪存在的問題

有漏洞纔會有空子鑽,有缺陷纔會有機可乘,經過分析,我們認爲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管理初級化,村幹部監管嚴重缺失。涉案村鎮普遍存在財務公開不到位,管理工作不透明的問題,特別是在涉農惠民資金管理和發放問題上尤爲突出。徵地補償款、國家惠農資金審批撥付後,基本上實行“直通車”,直接打入村鎮帳戶上,主要由村鎮幹部支配,羣衆不知情,縣級政府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導致其簡單直接的作案手段就能成功。滑縣檢察院辦理的12起案件中10起爲村幹部透過指使會計擅自挪用涉農惠民資金,作爲企業經營或爲個人謀取好處,佔總涉案的83%。

(二)制度不健,資金管理不透明。一些基層幹部和農村“兩委”人員利用財經制度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到位、扶貧資訊不對稱、不透明等漏洞,犯罪手段簡單直接、肆無忌憚。從滑縣檢察院辦理的案件看,當前,農村扶貧資金的管理不規範,沒有按要求建立詳細的貧困戶花名冊和統一費用發放票據,沒有及時將費用發放原始票據按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統一進行賬務管理,根本沒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加上是利益均沾,一些村鎮幹部抓住漏洞,相互勾結,一拍即合,以“合法”形式挪用公款,假公濟私。如河南省滑縣萬古鎮副鎮長連某利用其分管扶貧工作的職務便利,將其經手領取的“雨露”計劃實用技術培訓費人民幣86820元截留後私分。

(三)宣傳不到位,貧困戶維權意識不強。由於對扶貧項目的宣傳不到位,加上貧困戶法律意識差,缺乏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意識,在小恩小惠的誘惑下,認爲能得到點總比沒有的好,就會配合村幹部作假,並將自己的有關證件隨意借給他人,爲犯罪提供了條件。實際中貧困戶監督主體地位的缺失及監督維權意識的淡薄等原因,也使貧困戶很難對基層村委組織部門進行監督。

(四)交叉感染,濫權營私現象突出。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涉及政策落實、資金使用、公共服務等各個領域和環節,呈現出“蠅貪”“蟻貪”問題突出、窩案串案突出、貪污瀆職問題突出的情況。所查案件涉案人員不學法、不懂法,把法律規定當兒戲,透過熟人、工作和地緣關係,在“圈子內”形成了一種相互攀比的潛規則。如河南省滑縣留固鎮小營村先後兩屆原支書李某、張某挪用土地補償款17萬餘元用於社區築商營利使用1111。李某歸案後說:大家都在挪,你挪我也挪,大家都沒事,又能掙點錢 。

綜合上面所說的,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有哪些?主要就是鄉村官員私自扣下了這部分的情形最多,爲了貪圖這些私力,因此,我們要杜絕這些現象,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很好的幫助,所以,如果一旦被發現的話,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回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