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屬哪種類犯罪

職務侵佔罪屬哪種類犯罪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或者企業的財產據爲己有的行爲構成刑法上的職務侵佔罪。但是很多人對於職務侵佔罪的瞭解還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那麼職務侵佔罪屬哪種類犯罪呢?本站小編爲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職務侵佔罪屬哪種類犯罪

職務侵佔罪是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犯罪中規定的,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所有權,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所以職務侵佔罪屬於侵犯財產權利的犯罪。是結果犯。

二、職務侵佔罪與其他罪名的區別

(一)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的區別

1、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性質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切職工都可成爲職務侵佔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爲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2、犯罪行爲不同,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爲。而貪污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爲。

3、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佔罪的對象必須是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者是工作範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財物,也可能是私有財物。而貪污罪則只能是公共財物。

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職務侵佔罪的構成必須是侵佔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但法律對貪污罪沒有規定數額的限制。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貪污行爲不應認爲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職務侵佔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爲死刑。

(二)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的區別

1、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盜竊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2、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佔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財物,包括公私財物,而且多爲犯罪行爲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實際掌管的本單位財物;而盜竊罪則是採用祕密竊取的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爲。

4、法定刑不同。職務侵佔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較輕,且量刑的幅度較小;而盜竊罪的最高法定刑爲無期徒刑,量刑幅度較寬。

(三)職務侵佔罪與挪用資金罪的區別

1、犯罪客體不盡相同。兩罪雖然都侵犯了財物的所有權,但職務侵佔罪侵犯了財物所有權的全部權能;而挪用資金罪只侵犯了所有權的一部分,即侵犯了資金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但並未侵犯處置權。

2、犯罪行爲對象不盡相同,職務侵佔罪的對象是本單位的財物,外延廣於資金;而挪用資金罪只能是本單位的資金。

3、犯罪故意內容不同,職務侵佔罪的故意內容是以非法佔爲已有爲目的,完全不打算歸還;而挪用資金罪的故意內容只是暫時借用本單位的資金,準備日後歸還。

綜上,職務侵佔罪是侵犯財產的犯罪,屬於結果犯。爲了幫助大家更好的認識這類犯罪,小編在上文爲您分析了職務侵佔罪與其他幾種容易混淆的犯罪之間的區別,相信您對於職務侵佔罪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更多知識請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