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指刑法規定,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分別是:1、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2、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爲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爲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3、沒收財產,是指剝奪犯罪人個人財產,無償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方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