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檢察院要多久到法院審判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下,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
案件移送檢察院後將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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