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最高可判幾年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爲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那麼緩刑了最多判多少年呢?
只有判決拘役的、三下以下有期徒刑的纔可以適用緩刑。也就是說實刑最少是一個月,最多是三年。
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緩刑最高可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