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和逮捕有什麼區別和聯繫

二者區別如下:
1.批捕是由人民檢察院根據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實,認爲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決定。
2.逮捕是檢察院、法院批准或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批捕和逮捕有什麼區別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