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二審多久開庭

二審上訴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二審法院受理後的期限,刑事案件最長二個半月,民事案件三個月。而一審法院多長時間內要把案子移送給二審法院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
關於二審審限問題,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還長的,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故意傷害二審多久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還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