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的,不論犯罪人是我國公民還是外國人,也不論被侵害的是我國公民的利益還是外國人的利益,都應依照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應透過外交途徑解決。法律依據:《刑法》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爲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爲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刑法》第十一條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透過外交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