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挪用公款司法解釋

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釋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多次挪用公款不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實際數額認定。

兩高挪用公款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