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親友非法牟利罪中的親友如何界定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中的“親友”,不能拘泥於字面進行理解,這裏的“親友”,應該既包括親友個人,也包括與親友有密切利益關係的單位,對於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給其親友投資、管理、控股的單位經營的,也應視爲“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的。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中的親友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