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按照以下這個格式來寫,主要包括以下這些必備要件。第一,標題。第二,前沿。第三,辯護理由。第四,結尾。第五,寫明辯護人姓名,並註明具體日期。這些都是寫辯護詞過程中必備的要件。是一定不能夠缺少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對公安機關的勘驗、檢查,認爲需要複驗、複查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複驗、複查,並且可以派檢察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