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1、犯罪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
2、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3、犯罪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透過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69條之一: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什麼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