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怎麼構成的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
二、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透過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等。
四、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69條規定: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怎麼構成的